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
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华奇化工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56,8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1,113 万元,
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2.9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3 年 7 月 24 日、7 月
份《保证合同》,分别为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
的三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合计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华奇化工目前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800 万
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
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 2023 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
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 40 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3,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彤程新材关于 2023 年度预计融资担保
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3)、
《彤程新材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25 层 2501 室
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611.9625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
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
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 453,451.44 万元、总负债 247,725.1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65,818.63 万元)、净资产 205,726.26 万元;2022 年年度彤程新
材的营业收入为 24,729.37 万元、净利润 10,424.12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 452,630.75 万元、总负债 244,233.7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43,049.47 万元)、净资产 208,397.04 万元;2023 年一季度彤程
新材的营业收入为 6,144.92 万元、净利润 3,591.18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彤程新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 担保 签署日 担保 是否有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
方 金额 期 类型 反担保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
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中国建 自本合同生
华奇 彤程新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
设银行 效之日起至 连带
(中 材料集 2023 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股份有 2,000 主合同项下 责任
国)化 团股份 年7月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 无
限公司 万元 债务履行期 保证
工有限 有限公 24 日 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
上海第 限届满之日 担保
公司 司 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四支行 后三年止。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
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
中国建 自本合同生
华奇 彤程新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设银行 效之日起至 连带
(中 材料集 2023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
股份有 5,000 主合同项下 责任
国)化 团股份 年7月 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无
限公司 万元 债务履行期 保证
工有限 有限公 31 日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
上海第 限届满之日 担保
公司 司 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
四支行 后三年止。
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
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中国建 自本合同生
华奇 彤程新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
设银行 效之日起至 连带
(中 材料集 2023 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股份有 8,000 主合同项下 责任
国)化 团股份 年7月 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 无
限公司 万元 债务履行期 保证
工有限 有限公 31 日 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
上海第 限届满之日 担保
公司 司 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四支行 后三年止。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
划,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
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有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
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1,113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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